徐人社发〔2020〕124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徐人社发〔2020〕113号)相关要求,为方便企业,进一步做好以工代训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标准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按照每人每月500元,发放2个月补贴的标准发放以工代训补贴。
二、补贴申领方式
以工代训补贴申领采取系统直补和企业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具体方式为:
(一)为方便企业,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含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补贴直补企业,企业无需申报。
(二)符合《关于大力开展以工代训支持稳就业保就业的通知》(徐人社发〔2020〕111号)文件其他补贴范围的企业,向企业注册地的人社部门申领补贴。
三、申领资料
申请企业按照《关于大力开展以工代训支持稳就业保就业的通知》(徐人社发〔2020〕111号)文件要求提供材料。材料接收邮箱及联系电话:
鼓楼区:hxyjnr@126.com,87636102;
云龙区:799434884@qq.com,80803749;
泉山区:qsqrlzy@163.com,85806118;
贾汪区:526018201@qq.com,66889682;
经开区:53732643@qq.com,87795193。
四、监督管理
对于申请单位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立即停止发放补贴或追回其所领取补贴,并记入单位信用记录,申请单位不得再享受该项补贴政策;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徐 州 市 财 政 局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