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本次招聘16个岗位45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
(二)薪酬待遇按照相关的薪酬标准提供待遇:年平均薪酬约22.22万元/人(含五险一金)。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1.应届毕业生。
2.社会人员。
(二)报考条件1.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特定条件;(5)无违法犯罪记录;(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考;(7)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2.具体条件(1)年龄要求社会人员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具有教育系列高级职称或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教师,以及应届毕业生不设年龄限制。(2)专业相符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所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相符a.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士)或研究生(硕士、博士)专业与岗位专业相符(具体见附件《岗位表》);b.普通高考招聘特长生的特长专业与岗位专业相符;c.取得两个本科及以上专业毕业的,其中一个专业相符,学位类别不能作为专业类别报考;d.高层次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层次学历的岗位。假设报考者本科专业为数学,研究生专业为物理,他可以报考要求本科学历,专业是数学或者物理的岗位,也可以报考要求研究生学历,专业是数学或物理的岗位。②职称与专业相符a.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学科)与岗位专业相符;b.初级职称专业(学科)与岗位专业相符且具有相关专业(学科)3年及以上教学经历(以合同和社保材料证明为准)。③专业相近所学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岗位要求专业范围,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超过一半基本一致的,可直接填写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和提交成绩表进行报考,审核后认定为相近专业的可通过报考。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专业的,其专业研究方向如与报考的教师岗位一致的,视为符合要求。(3)教师资格证要求①毕业生:2021年应届本科学士毕业生须取得或通过教师资格类别认定层次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但考生须承诺在正式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依法解除聘用合同;2020年、2019年毕业生报考时须取得相应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②社会人员:除研究生(硕士、博士)外,报考社会人员岗位的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