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凤岗镇公办小学的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小学财务人员,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公办小学财务人员1名。
二、
岗位待遇
按照凤岗镇非编教职工工资薪酬标准。(2019年1月起执行)
三、
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财务相关专业;
5.东莞市户籍;
6.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1988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7.持初级或以上会计职称证。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审计机关审计、或涉嫌犯罪,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教职工的其他情形。
四、
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考试采取笔记加面试的形式进行,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5月16日8:30至5月23日17:30期间,将报名资料压缩打包后,以“岗位+姓名”形式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45376037@qq.com。
2.报名资料
(1)东莞市凤岗镇公开招聘公办小学教职员报名表;
(2)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扫描件;
(4)相应层次会计职称证扫描件;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凡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初审
按招聘岗位要求,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本次考试遵循诚信报考原则,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聘用审查为准。
(三)笔试
招聘单位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进行笔试,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数和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若岗位数和报考人数比例低于1:5时,则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开考或放宽入围面试人员比例。
完成资格审查核和笔试后,由招聘单位通知入围面试的应聘者,未入围面试的应聘者不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以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之和计算总成绩。
请报名考生保持手机畅通,考务组将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考生相关事宜。
(五)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应聘者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六)审查和公示
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经审查通过后,在“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东莞凤岗镇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五、
有关问题说明
(一)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应聘人员体不通过或者放弃应聘资格的,招聘单位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表述均包含本级基数。
联系人:冯老师咨询电话:0769—82527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