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理工学校创办于1985年,是东莞市教育局下属国家级重点中专、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为满足2021年秋季教学工作需要,学校现面向社会招聘编外教师。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年薪待遇
本次共招聘编外教师17名,具体岗位见《东莞理工学校招聘2021年编外教师岗位表》(附件1,下称岗位表)。
编外老师薪酬待遇根据学历、职称、工作量和业绩不同发放;每人可申请一间教师宿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年龄要求:社会人员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本次报名结束。应届毕业生不设年龄限制;
(2)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9)违反师德行为并影响恶劣的;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各岗位具体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二)毕业生的界定
应届毕业生是指纳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包括以下四类:
1.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毕业生。
2.广东省户籍或就读广东省高校仍在择业期内的毕业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规定,择业期内的毕业生享有与应届毕业生同等的就业待遇,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择业期为毕业两年内,博士研究生择业期为毕业五年内。适用对象为如下之一:
(1)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2)广东省户籍省外就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3)广东省户籍出国(境)留学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以上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为准,择业期截止日期为自毕业时间起,至本次招聘报名结束止。
3.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仍在有效期内的毕业生。
4.外省户籍就读外省普通高校的应届毕业生的择业期执行当地文件精神,或承诺拟聘后可按毕业生身份入职,否则可取消聘用资格。
(三)教师资格证及专业要求
1.教师资格证要求
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名应聘。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职或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如在2021年9月1日前未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2.专业要求
所学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岗位要求专业范围,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超过一半基本一致的,可直接填写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和提交成绩表进行报考,审核后认定为相近专业的可通过报考。
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专业的,其专业研究方向如与报考的教师岗位一致的,视为符合要求。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6月12日-6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填写《东莞理工学校招聘2021年编外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连同其他有关资料扫描件(同一个文件夹按顺序排列),压缩发送至邮箱309754969@qq.com,压缩包总大小不得超过20m。文件名以“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姓名”格式命名。
(三)报名材料
1.《东莞理工学校招聘2021年编外教师报名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5.职称证复印件(没有的,无需提供)
6.专业相近者需提供学习成绩单
7.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8.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四、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并按1:3比例择优选拔考生进入面试。7月2日前,学校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入围考试的考生具体考试的时间、地点,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二)考核
考核形式:面试+实操+试讲。
考核安排:时间:2021年7月6日上午;
1.面试、实操
(1)面试的主要方式是答辩;专业课教师岗位须加试实操环节,考生实操展示个人综合素养及专业技能。
(2)面试流程:考生按时报到并签到(迟到者取消考试资格)——抽签确定考试顺序——面试(5分钟)——面试结束。
(3)实操流程:考生按时报到并签到(迟到者取消考试资格)——抽签确定考试顺序——按规定进行考试——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