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东莞市水务技术中心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技术审查工程师第二类岗位1人、第四类岗位1人,岗位职责如下:
(一)负责涉水相关工程、水土保持方案、防洪评价等项目的技术审查工作;
(二)编写技术审查意见和其它公文;
(三)负责项目技术审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参与部门业务交流、案例讨论和经验推广;
(五)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附件1)。
二、用工形式和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采用劳务派遣方式,按规定与第三方有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东莞市水务技术中心工作,薪酬参照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聘员相应类别标准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1);
3.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书、验证报告PDF扫描件;
6.专业技术职称证书PDF扫描件;
7.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电子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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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相关佐证材料PDF扫描件。
(四)资格审查和考核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4月1日至4月3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进入考核环节,考核内容包括:应聘者综合素质、口头沟通和表达能力以及所报类别专业理论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择优聘用。具体考核时间、地点,考核结果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在收到复检要求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四、有关问题说明
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
东莞市水务技术中心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