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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常平镇部分公办学校公开招聘临聘教师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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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常平镇部分公办中小学2023-2024学年教师需求,现计划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临聘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6名,包括初中语文教师1名,初中数学教师1名、初中地理教师2名、小学数学教师2名。详见《常平镇部分公办学校2023年招聘临聘教师学科岗位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东莞市常平镇教育管理中心下属公办中小学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全额核拨,被聘用者为镇临聘教师,合同期限为1学年(试用期1个月)。初中临聘教师年薪待遇为人均人员经费17万元,小学临聘教师年薪待遇为人均人员经费16万元,以上待遇包含个人和单位负担的五险一金,不含班主任、晚自修、课外活动等津贴。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符合本方案和《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学历要求。本次招聘对象为2023年6月及以前毕业且取得相应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2.教师资格证要求。报考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取得的教师资格可以任教本级及以下学段教师岗位(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可以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岗位),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不能报考中小学学科教师岗位。如报考者为2023年毕业的,可提供教资考试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证明及普通话成绩证明(二乙及以上),并承诺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逾期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不能办理聘用。

3.岗位专业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本科及以上专业相符(具体参照附件2《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专业对照表》)。

(2)职称与专业相符。

(3)专业相近(需有成绩单及毕业院校教务处证明)。

(4)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岗位学科相同。

(三)不接受下列人员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被行政开除公职和党籍的人员,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对象或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8.违反师德行为并影响恶劣的;

9.未完成定向、委托培养服务年限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确认——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8月30日(星期三)下午17:00(截止时间以报名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报考方式及要求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扫以下二维码或登录网址报名:

image.png

网上报名请提交:

①《2023年常平镇公办中小公开招聘临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

②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④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或如前所述的可暂时替代教师资格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⑤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2)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条件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不符的取消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与资格确认

1.资格初审

资格审核组根据报考者学习及教育工作经历、获奖情况等,按一定比例推荐入围考试人数。具体推荐比例为:凡招聘人数小于等于2的岗位,按岗位“招聘数×5”确定入围考试人数;不达此比例的,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全部入围考试。预计于8月29日内在“常平教育”等公众号公布符合报考资格考生及推荐参加考试的人员名单。

2.资格确认

推荐参加考试的考生需进行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提交纸质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3)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或如前所述的可暂时替代教师资格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4)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提交复印件的同时需携带原件以供查阅,因特殊原因未能提供的,须书面承诺,保证已取得上述材料,符合报考资格,并在体检前提供相关材料,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三)考核时间与考核方式

面试考核拟定于2023年8月31日(星期四)下午14:00,考核地点待定。

1.现场试讲。

试讲考试流程:考生签到——抽签确定考试号——按考试号进行试讲备课(30分钟)——考生佩戴考试号码牌进行试讲(10分钟)——评委独立评分。

2.成绩。试讲环节的成绩为百分制,成绩保留2位小数,按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3.考试要求

(1)考生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证件按时报到,并按要求参加考试,全程须服从安排,不得违反考试纪律,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2)面试(试讲、问答)期间,考生不得向评委透露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评委不得询问考生个人信息,否则按违反考试工作纪律从严从重处罚;

(3)各备考环节,考生除可携带空白纸和笔进入备考区,其余物品均不能携带;

(4)试讲环节,考生可携带试讲备课教案进行考试。

(四)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无理由迟到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相关学校及镇教育管理中心开展考察工作。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及聘用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函〔2020〕74号)规定执行。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常平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七)递补

因拟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期间发现问题并经查实不能聘用的,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或因其他新情况导致用人需求数变化的,我中心可按程序进行递补,也可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考生个人条件与报考要求不相符的,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其他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的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近两年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认定有违纪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不符合资格报考我镇公办学校聘任制教师的其他情形。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东莞市常平镇教育管理中心。

                              

常平镇教育管理中心

2023年8月27日

 

附件:

常平镇部分公办中小学校公开招聘临聘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专业对照表 (2)(1).xlsx

(公告附件1)2023常平镇中小学公开招聘临聘教师报名表(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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