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东莞市东城街道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保障我校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东莞市东城旗峰学校诚聘优秀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概况
1.招聘学科及人数:小学语文1人;
2.聘用期限:2025年3月1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试用期一个月);
3.薪酬待遇按职称等级发放待遇,薪酬待遇约14.6-22.3万元/年(含五险一金);
二、岗位要求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有良好师德,责任心强;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所学专业符合应聘职位要求;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年龄40岁以下;
5.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1月16日至2月10日
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含个人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家庭状况和联系方式等)
2.近期生活彩照、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扫描件、获奖证书等。
(命名参考:xxx+小学语文+个人简历)
3.报名提交方式:
报名材料接收邮箱:806289501@qq.com
报名咨询电话:15876385029(林老师)
四、面试考核
初审材料合格后,学校将电话联系报名人员,进一步通知面试事宜,面试时请带上证件(证书)原件验证。
五、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邮箱报名——资格确认——面试(试讲+结构化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有年限要求的,均计算至报考首日;工作年限以合同和社保年限为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考生个人条件与报考要求不相符的,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其他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的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近两年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认定有违纪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不符合资格报考我街道公办学校聘任制教师的其他情形。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东莞市东城旗峰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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