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拟公开招聘若干名辅助人员,具体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能力;
5.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法学专业优先;
6.往届生须已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7.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有相关从业经验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以上年龄均计算至2023年4月6日;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录: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二、报考流程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4月6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形式;
3.报名材料:
(1)请报名者填写《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以本人姓名命名),附上彩色电子证件照,手写签名,同时提供pdf版和word版;
(2)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
(3)毕业证、学位证pdf扫描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就业推荐表》pdf扫描件);
(4)学历认证、学位认证报告pdf扫描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录用后提交)。
上述材料以压缩包形式(请以本人姓名命名)于2023年4月6日前发送至报名邮箱dg2fyzgk@sina.com,逾期不予受理。
我院接收报名材料后将进行初步审核,另行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通过审核的报名人员参加考试。
三、考试及录用程序
1.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2.体检及录用。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体检对象后,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办理相关录用手续(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办理录用手续)。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四、其他事项
1.用工形式:本次招录人员均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工资待遇参照我院劳动合同制辅助人员工资标准;
2.在招录工作中对报名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经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3.报名人员所留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4.联系电话:0769-89889225(杨小姐);
5.本次报考由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登记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http://www.dgcourt.gov.cn/uploadfile/news/202303/20230329094265676567.png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2023年3月28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dgcourt.gov.cn/news/show.asp?id=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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