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1名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综合岗位1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
二、薪酬待遇
按照市直机关普通聘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市文联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基本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⑵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
⑶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⑷有志于从事文艺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术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
⑸年龄在35周岁以下;
⑹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本人现场报名
3.提交资料
⑴报名表(现场填写)、个人简历;
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职称、技能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⑷工作经验证明(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
⑸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版(用于制作准考证)及1张纸质照片(用于报名表);
⑹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⑺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中复印件用于提交,原件用于现场审核,完成后退回。
3.报名时间:2025年3月12日至14日
4.报名地点:东莞市文联办公室(东莞市莞城街道可园北路2号东莞文联大楼4-03室)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至18日。根据招聘条件,由市文联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向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发放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笔试准考证请参加考试人员自行打印、保管。
(四)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1.笔试
时间:2025年3月21日10:00~12:00。
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市文联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
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文联负责组织,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应聘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文联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拟招用人员名单将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市文联网站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市文联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拟聘用人员在公示中被发现影响聘用问题或者个人自愿放弃聘用机会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我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二)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公示以及办理聘用手续等过程中,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条件的,或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将按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22837233、22837237;联系人:谈丽云、吴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