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东莞市统计局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第四类派遣人员1名,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采用劳务派遣方式,按规定与第三方有资质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薪酬待遇参照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聘员相应类别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福建事业单位考试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1)。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服从分配。
(4)有志于从事统计普查事业,具有扎实相关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考察人选,需提供体检报告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统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如因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可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与第三方有资质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市统计局2024年公开招聘派遣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可登录东莞市统计局网站查询。
东莞市统计局
2024年6月14日